關于原石子河水庫生態修復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公示
發布時間:2024-12-02 08:29:54
2024年12月1日,長治市城市河道事務中心根據《原石子河水庫生態修復工程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以下簡稱《調查表》),并對照原國家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原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相關工作的通知》(晉環許可函〔2018〕39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技術規范 生態影響類》(HJ/T394-2007)、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長治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對項目環評批復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參加會議的有:建設單位長治市城市河道事務中心,施工單位長治市誠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鐵上海工程局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河南省光大建設管理有限公司,竣工報告編制山西藍朗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及應邀到會的環保專家。驗收期間,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工程及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分別聽取了建設單位代表對項目環保設施建設情況、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對竣工環保驗收調查表的介紹,查閱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討論和審議,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原石子河水庫生態修復工程進行了環境影響評價,提交的環境影響報告表經長治市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批復,本項目主要環保設施按照環評和批復要求進行了建設;現場核查項目無重大變動。逐一對照核查,本項目不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驗收組認為項目具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企業應加強環境保護管理檔案建全;加強河道周邊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加強環境保護宣傳,設置環境保護警示標志,禁止周邊企業向水渠排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