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平順縣日盛達硅業有限公司年產硅砂30萬噸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監測報告的公示
發布時間:2024-10-23 16:22:37
根據國家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相關通知》(晉環許可函〔2018〕39號)的規定,2024年10月23日,平順縣日盛達硅業有限公司組織召開了“平順縣日盛達硅業有限公司年產硅砂30萬噸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會議。參會單位有建設單位平順縣日盛達硅業有限公司、竣工環保驗收調查報告編制單位山西灝田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及應邀到會的環保專家。
會議期間,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工程及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分別聽取了建設單位代表對項目環保設施建設情況、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對竣工環保驗收報告的介紹,查閱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討論和審議,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平順縣日盛達硅業有限公司年產硅砂30萬噸項目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項目主要環保設施按照環評和批復要求進行了建設,無重大變動。逐一對照核查,項目不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項目具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通過驗收。
企業加強設施維護管理,確保環保設施正常運行;完善危廢暫存間建設,規范危廢標識,建立健全危廢貯存、轉運臺帳及規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