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長治市濱湖景觀大道(上韓村至交漳村段)工程(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報告公示
發布時間:2023-08-27 15:18:58
2023年8月27日,長治市國家城市濕地公園保護與發展中心根據《長治市濱湖景觀大道(上韓村至交漳村段)工程(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表》,并對照國家環保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國環規環評〔2017〕4號)、山西省環境保護廳《關于做好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工作的相關通知》(晉環許可函〔2018〕39號),嚴格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表和長治市潞州區行政審批服務管理局對該項目環評批復(潞州審批發〔2021〕265號)等要求對本項目進行竣工環境保護驗收。
參加會議的有:建設單位長治市國家城市濕地公園保護與發展中心、施工單位中交建筑集團有限公司、監理單位山西交通建設監理咨詢集團有限公司、竣工報告編制單位山西藍朗環境科技有限公司及應邀到會的環保專家。驗收期間,與會人員現場檢查了工程及環保設施的建設、運行情況,分別聽取了建設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代表對項目環保設施建設情況、驗收報告編制單位對竣工環保驗收調查報告的介紹,查閱核實了有關資料。經討論和審議,形成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如下:
長治市濱湖景觀大道(上韓村至交漳村段)工程(階段性)執行了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根據《調查表》,工程主要生態保護和污染防治措施按照環評和批復要求進行了建設,未對周邊環境產生不利影響,無重大變動。逐一對照核查,該項目不存在《建設項目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暫行辦法》中所規定的驗收不合格情形,該項目具備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條件,同意該項目通過驗收。
長治市濱湖景觀大道(上韓村至交漳村段)工程(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意見長治市濱湖景觀大道(上韓村至交漳村段)工程(階段性)竣工環境保護驗收調查意見.pdf